今天,蔡联新闻从德惠市人民政府获悉,最近,为了依法履行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德惠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2019年会计监督检查的通知》(财监[〔2019〕385号)的要求,于2019年6月至8月底组织了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被检查单位能够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财务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细化预算编制,加强资产和财务会计管理,会计数据基本反映年度收支情况。但是,检查也发现了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一是一些单位的基础会计工作还比较薄弱,账簿登记不符合规定,原始凭证没有经过严格审核,存在票据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第二,会计不真实,特别是在固定资产会计中,存在着资产记录少的问题。
第三,个别单位的项目资金应进行审查,但不进行审查。
第四,会计过程中存在应该支付但不支付的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问题,德惠市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发布处罚决定。各单位高度重视并积极整改,调整会计科目,记录固定资产,缴纳罚款,加强会计人员培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到目前为止,被检查单位基本解决了相关问题。
2019年会计监督检查、处理、处罚和整改实施情况如下
2019年,德惠市财政局监察部4人、长春正泽会计师事务所9人共聘请13人对2018年13个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德惠市医疗保障局是由德惠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和德惠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于2018年合并而成的新设单位)。违纪资金3659.54万元,处罚11个单位,罚款22万元。
1.德惠市天台镇政府:原证明不符合364,300元要求;应复核未复核的138,500元;应收取未列支出33,900元;固定资产未入账12.71万元。
2.德惠市大家沟镇政府:原证明不符合7万元的要求。
3.德惠市水利局:原证明不符合24500元要求;固定资产未入账32,200元。
4.德惠市卫生局(原德惠市卫生局):原证明不符合74,200元要求;固定资产未入账74,800元。
5.德惠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未入账62,200元。
6.德惠市东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74500元未评估。
7.德惠市发展和改革局:原证明不符合30,100元要求;固定资产未入账42,000元。
8.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分局(原德惠市环保局):原始文件不符合19600元的要求。
9.德惠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原证明不符合2.8万元要求;固定资产未入账17000元。
10.德惠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原证明不符合3.5万元要求;账簿登记不符合规定(会计科目使用不符合规定)22300元;固定资产未入账18900元。
11.德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始文件不符合3550.1万元的规定(无发票的,两个项目资金按发票后支付)。
被检查单位基本纠正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